头区
| 首页 | 宽频 |总台动态|总台CI规范|节目指南|剧集|访谈频道||||主持人|电视广告|论坛|绝对唱响官方网站
|戏剧| 靓妆频道 | 有一说一|政风热线| 教育 | 房产| 婚庆| 美食| | 图片| 游戏 | 彩铃| 网站广告| 黄页|新街口影城| 高考专刊
 
无标题文档
总台动态
· 音乐剧《阿依达》10月中旬登陆南京连演3
· 江苏广电总台台长周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
· 江苏广电家庭购物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启事
·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CMMB手持电视启动仪
· 江苏省关于2008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
· 军旅夏令营第一期开营啦
· 975台标设计评奖方案获奖名单正式公布
· 08届毕业生报到注意事项
· 江苏省广电总台2008届毕业生报到注意事
· 2008’江苏新媒体、新技术、新业务产业
更 多...
无标题文档
今日节目

2007-11-21
江苏卫视
07:25 李卫当官  
19:36 聊斋志异之画皮   
江苏综艺
18:30 震撼一条龙
23:00  快乐影院
01:30 较量
江苏城市
07:00  早安,江苏  
19:55 我爱你再见三部曲  
22:40  万家灯火
江苏影视
17:25 还珠格格
22:20  电影梦工厂
00:10 鲁豫有约
江苏体育
18:20 奥运黄金档-争霸王中王
19:30  巅峰赛事B NBA录播(胡人-雄鹿)
23:25 世界花式撞球锦标赛

更 多...
首 页 > 新闻综合频率 > 政风热线 > 政策导航
解读《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

2007-10-29 12:38:54

 

         仲天荐:江苏省交通厅航道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仲天荐

    主持人:孙强

    时间:2007年10月25日(周四)上午8:10

  主持人:我省拥有可通航河流1912条,航道里程24800公里,占全国航道总里程的1/5,位居全国首位。长期以来,水运一直是江苏交通运输的半壁江山,为了加强航道管理,保障航道安全畅通,发挥航道在交通运输中的重要作用,省人大常委会近期通过并颁布了《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我省航道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江苏内河航道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对今后我省水运事业的发展发挥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那么在今天政风热线节目当中,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省交通厅航道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仲天荐,就《条例》为收音机前的各位听众做一个解读。仲科长您好!

  仲天荐:主持人你好,各位听众早上好!

  主持人:首先我们想请问,这次颁布的《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与省政府《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相比较,出台了哪些新的规定?能不能请您举例来说明呢?

  仲天荐:航道是一种最古老的交通设施,我们这次条例赋予了很多新的内容,与原来的《实施办法》相比,既保留了原来法规、规章中的合理部分,又根据现实发展的实际情况增设了不少新的内容:比如说:修正了航道的定义,增加了航道的法律特征;第二,我们明确了航道管理机构执法主体资格,也就是说航道管理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执法;第三我们明确了航道的公益性特征,也就是航道是基础性公益设施,这也是第一次在地方性法规中提出这样一个概念,明确了航道是基础性公益设施以后,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航道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样做可以保障航道建设资金的筹措有一个稳定的来源。另外我们还规定,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航道工程建设用地征地和拆迁安置工作;建立政府投资协调机制,对航道、水利、市政工程具备联合建设条件的,应当统筹利用建设资金,兼顾航道、水利、市政、旅游观光等需要,提高投资的综合效益,这样可以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为加强对船闸的保护和管理,在《条例》中还专设了“船闸管理”一章。船闸在我省水运范围内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规范船舶过闸行为,保障船闸的运行秩序提供了法规保障。另外《条例》还第一次明确规定了航道规划控制线制度,明文规定除必要的水利工程设施外,在航道规划控制线内不得规划、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同时还细化了航道管理机构对临跨过航道的建设项目的审查标准和责任等相关内容做了细化。另外,作为一个条例它也少不了法律责任,我们条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也做了详细的界定,对侵占、损害航道的六种行为做了明文禁止。

  主持人:主要是哪六种行为呢?对这六种违法行为相应的处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请您为听众朋友介绍一下。

  仲天荐:在《条例》第二十八条设立了六项禁止行为,这六项行为主要是为了针对侵占、损害航道的行为:

  第一就是在通航水域内设置固定渔具、种植水生植物或者围河养殖。因为在航道里设置渔具种植水生植物围河养殖等等,会妨碍船舶的正常航行,对水上交通构成事故隐患。

  第二,向航道倾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如果向航道倾倒这些废弃物,容易造成航道的淤积影响航道的水深,造影响船舶的航行。

  第三,对于船舶超过航道等级限制使用航道的,由航道管理机构责令其驶离航区。船舶超过使用等级使用航道,就是大的船走小航道。比如咱们的苏南运河,限量等级是4级航道,按照规定只能走500吨级的船舶,如果说超过500吨级的船舶走苏南运河,按照现在规定是不允许的。

  主持人:仲科长,是不是船经过某一个航道的时候,载重和限行都有规定呢?

  仲天荐:我们每一条航道都有它的等级,对应该航道的等级,对船舶的吨位有明确的规定,。

  主持人:这一方面是保护航道,另外一方面也是保护船主的航行安全。不然可能会出现一些航行方面的问题。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违反这些行为将受到哪些处罚呢?

  仲天荐:刚才提到的这些行为,在通航水域内设置固定渔具、种植水生植物或者围河养殖的,由航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于船舶超过航道等级限制使用航道的,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于危害、损坏航标、标志标牌和整治建筑物等航道设施;在航道边坡、航道边坡外侧五米以及航标周围二十米范围内堆放物料、建造房屋,在航标周围二十米范围内设置非交通标志标牌;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这些行为也是直接或间接的损害航道,对船舶的航行安全造成影响,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航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除,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主持人:处罚是非常严厉的,收音机前的船民朋友在航行时一定要注意了不要违反以上的规定,包括沿河的企事业单位个人,都要遵守这个《条例》,毕竟河道不仅是我们这个地区的,也是大家的河道。仲科长,我们了解,条例还创新性的规定了“航道规划控制线”制度,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仲天荐:在《条例》第九条规定,对本省干线航道网规划内规划等级高于现状等级的航道,实行航道规划控制线制度。在航道规划控制线范围内,除必要的水利工程设施外,不得规划、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主持人:规定规划控制线制度的目的是什么呢,我们怎么来理解“航道规划控制线制度”呢?

  仲天荐:规定规划控制线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未来航道建设的拆迁量,降低干线航道网的建设成本。对于理解“航道规划控制线制度”,我觉得可以从这样两个角度来理解:

  首先,航道规划控制线范围限定在干线航道网规划里,为什么要限定在干线网规划里呢?经过我们测算,与其他方式相比较,采用500吨级以上船舶运送大宗物资,具有比较强的竞争力,也就是说航道适合运送大宗物资,特别是万吨级以上的货物,使用水运是比较划算的,低于500吨级的,用船舶运输就显得不划算。因此我们把范围局限在干线航道网。我省将重点发展“以长江、京杭运河为核心,三级及以上航道为主体,四级航道为补充的两纵四横3455公里高等级航道组成的干线航道网。”

  另外就是规划等级高于现状等级的。所谓的规划等级高于现状等级,说明这个航道在未来有发展的需要、整治的需要、拓宽的需要。只有对于这些航道它才需要控制。

  主持人:群众怎样才能知道航道规划高于现状等级,是否有直观可以认识的标志什么的?

  仲天荐:我们对于航道相关等级都是要通过各种渠道发布的,收音机前的听众可以查询当地相关的政府文件。可以了解航道等级现状和发展的空间。

  主持人:好的,听众朋友可以到当地交通部门去查询。仲科长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航道规划控制线的控制主体怎么规定的。

  仲天荐:航道规划控制线的控制主体。根据条例规定,将航道规划控制线范围内的规划控制权,赋予给了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这项规划控制权既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也是其义务。

  主持人:目前我国交通管理部门是一个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存的复杂、多层次的管理系统。《条例》的颁布实行,对航道管理机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如何认定的呢?

  仲天荐:《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航道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航道管理机构负责航道的具体管理工作。”在条例颁布之前,我们航道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的名义实行执法,在条例颁布以后呢,航道管理机构就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实行执法。江苏省航道管理机构通过条例的授权取得了执法资格。这样做一方面是吸收了广东、上海、广西等省市在地方立法中授权航道管理机构执法的做法,另外也是根据现实的需要,因为目前在现实行政管理当中实际上就是处于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授权航道管理进行执法,即符合职权责一致的原则,另外也可以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执法的成本。

  主持人:《条例》在对航道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方面,有哪些特点?

  仲天荐:作为一个地方性法规,肯定要有法律责任这一块,但是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在起草《条例》时,我们始终贯穿一个理念,就是确立和谐理念,建立和谐执法的工作模式。我们在强化和丰富航道行政执法的手段、形式以及职能的同时,增加了很多航道部门和执法人员行政责任的规定。设定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时,也贯彻了过罚相当的原则。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我们也要求执法人员端正执法动机,变执法与相对人的对立关系为“鱼水关系”,树立行政相对人既是执法对象又是服务对象的理念,把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努力实现和谐执法和促进航道事业发展上。

  主持人:仲科长在您刚才的谈话中也提到了,《条例》首次将航道定性成了公益性基础设施,这样做的好处在哪里呢?

  仲天荐:我们首先要解释一下什么是公益性基础设施,航道是交通设施,是最古老的交通设施。它与公路建设不一样,航道不仅为船舶提供通行条件,而且它还承担着行洪、灌溉、供水、排污、环保、生态、养殖、国防等其它功能,而且这些功能难分主次和轻重。因航道受益的群体多元、复杂而模糊,其与公路单一的行车功能、使用者单一而清晰的特征形成明显差别。投资公路建设可以依法向使用者收取通行费,而投资航道却因为不能阻止不付费者对水资源的利用,因此而无法取得回报。而且投资者不可能只从船舶经营者一个主体收取全社会受益的航道建设费用,并获得盈利。这一特征决定了航道建设只能主要由代表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政府为主投资,不可能交由市场完成。这也是航道不同于公路可以采取收费还贷、转让经营权等市场方式筹资的原因。

  《条例》将航道定性为公益性基础设施,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保障航道资金投入和发展航道事业的义务,这对于航道建设资金的筹措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主持人:《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作为我省第一部专门性的地方性航道法规,它的出台对我省的航道建设管理和航运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和里程碑式的意义。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政策导航到这里就结束了,非常感谢省交通厅航道局政策法规科仲天荐副科长的参与到我们的节目。听众朋友如果在日常节目中有什么相关的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节目24时录音热线025-96110,我们会请航道部门的领导及时为您做解答。好谢谢仲科长,我们再见!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zy
打印文章
相关文章
 
尾区
江苏广播电视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网上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03036 苏ICP证 01063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