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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赵家塘村19组村民赵耀明近期向本台《政风热线》节目反映,武进区横林镇两家企业亚吉办公用品厂和俊豪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在赵家塘村租地办厂,与村组就征用土地签订了协议,只承诺给予当地村民每年租金每亩800元,而村民反映横林镇政府承诺发给他们的补偿款是每亩2000元。村民们觉得这里面的出入太大,并且补偿款到现在也没有能发放到村民的手里。据政风热线追踪调查,这是一起违法用地的行为。 村民赵耀明:
赵:我也是搞副业,他就是一亩地给到我们老百姓手上只有800块钱,800块钱怎么生活?
记者:现在等于说你所有的钱都没有拿到?是吧?
赵:对。
记者:你现在拿到手上的是什么钱?你可以告诉我一下吗?
赵:加上去一共5000多块钱。
赵耀明说拿到的5700元只是自留地上的60多棵树木被推掉后得到的一次性青苗费补偿款。
记者随即把事情反映到了省国土资源局,省国土厅立即责成常州市武进区国土资源分局调查处理。记者联系上了具体负责承办这件投诉的常州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处,陈处长告诉记者,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赵家塘村两家企业租用的这两块地去年就报到省厅审批了,由于年初国家宏观政策调控,所有用地一律停批,这两块地也没有能够拿到合法的手续开工建设。村民们反映的两家企业在没有经过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情况属实,是违法行为。常州市国土局已经对这两家企业进行了处罚。
陈处长:这个企业现在已经擅自开工了,开工以后被我们的执法大队发现了,我们已经发了责令停工通知书,对他的违法用地行为,已经在立案查处,等调查处理。
正是这两家企业违规用地,造成农民的土地补偿款无法落实到位。
陈处长: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这个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要等土地手续批下来之后,才能够进行公告,在公告的基础上在进行登记,登记的基础上在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测算,测算好了,然后再公告,有个过程的。
改变土地用途,必须依法报批,同时,征用农民土地,有严格的补偿标准,《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在2003年前的征地,一般按照前三年的平均产值的8到10倍补偿。去年省政府出台的131号文件规定,从04年以后征用土地,应当在征地3个月之内,把不少于70%的征地补偿款给农民,还有30%给村集体组织。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依法维护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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