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年5月22日下午,溧阳市溧城镇陶家村77岁的陶老汉像往常一样到自家的田里去干活,不幸遭遇飞来横祸。这天风比较大,紧邻田边的一个高速公路广告牌被吹得呼呼作响,摇摇晃晃,正在埋头割菜的陶老汉突然听见一声巨响,紧接着一阵疼痛,瘫倒在了地上。
陶老汉:我到田里割菜,当时风很大的,不知道上面掉下来什么,我不能走了。
陶老汉瘫在地上动弹不得,天渐渐黑了,他心急如焚,疼痛也在不断加剧,这时幸好被路过的同村邻居发现,及时拨打了110报警,警察把受伤的陶老汉送到了医院。家人听说老汉受伤的消息以后十分焦急,经过警察和家人的现场查找,发现是一根高速公路广告牌上的角铁掉落地面后弹到了陶老汉的背部,陶老汉的儿媳妇蒋女士保留了这根长约一米的角铁。
蒋女士:我回家后看到他, 路都不能走了,爬都爬不起来了。
记者:砸到他的东西是什么样的?
蒋女士:三角钢, 有一米多长。当时砸到他都不能走的,他年纪大了,不是年轻人。是从地面上跳到他身上的,不是一下砸上去的,不然一点命都没有了。
经过近一个月的治疗,花费了1300多元后,陶老汉终于康复出院了。他想到要找广告牌所属的广告公司讨一个说法,于是按照广告牌上留的招商电话找到了这家南京创想广告有限公司,然而在电话交涉中,陶老汉的希望一次又一次的落空了。
陶老汉:老板是这样讲的,我明天一定来,一天没有来。我又打电话,他说他开会三天,明天来。第二次等他,又没有来,等了一天又一天。他说你不要急,我要来的,这个事情要解决的,还没有来。后来老板说明天一定来,第二天天一亮我就等在广告牌边上,等到中午,我中饭都没有吃,我又等到晚上,太阳落山还没有来,我打电话他不接。
万般无奈之下,从没有到过南京的陶老汉按广告牌上所留的广告公司地址找到了位于南京五台花园9栋的南京创想广告有限公司,可是大楼保安把他请出了大门,告诉他这家公司搬家了。
陶老汉:我去过两次了,去年没有好的时候去过一次,南京创想广告有限公司,地点南京上海路21号五台花园9栋,我去过,保安把我送到门口,没有人,没有广告牌,等了好几个小时,等也没有人,说搬到珠江路新世界去了,我南京也没有去过,不知道, 怕他们骗我。
经过多次电话联系,两次到南京讨要说法之后,创想广告公司态度变得越来越强硬,不接待,不商讨赔偿事宜。创想广告公司为什么不愿意面对陶老汉呢?《政风热线》记者拨通了创想广告公司的电话。
记者:07年5月的时候广告牌上掉下来一个角铁把他砸伤了。
广告公司:要是掉下来的话造就把他砸死了!你叫他报警吧。
记者:他说找过你们,他有没有找过你们啊?
广告公司:他找我们工程队,也不是找我们。他和工程队交涉过很多次,找当地一个施工队,他直接和他们沟通就行了。他和他们联系过很多次,已经敲诈他们不少钱了。
记者:你们知道这个事情是吗?
广告公司:我知道!他们跟我反映说让我出钱,我不出钱。你工程队的事情跟我没有关系,我只要一个成熟的合格的一个产品给我。打个比方,牌子倒了,我不承担责任,我是出钱的。
记者:这个广告牌的所属权是你们的吗?
广告公司:哎,是我们的,但是由工程队全权来处理这个事情,因为是他建的嘛,他来全权处理这个事情,你让他报警吧,警方更了解一些。
记者:你是创想广告公司的负责人?
广告公司:我不是, 我是打工的。 我在外地, 给他一个建议, 哪怕告都可以哎!
创想广告公司应该对陶老汉的受伤负责吗?法律界人士建议他直接到当地法院起诉。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孟兰凯律师:这个事情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建筑物和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坠落造成损害的,应当是由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来承担相应责任,应该理解为他就是所有者、管理者。至于他请的施工队,他可以在他承担这个责任之后,再向施工队索赔,而不应当是把这个责任踢皮球了。可以直接到当地法院去起诉。
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章 第二十条规定:路政管理规定除高速公路收费站区和服务区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设置广告设施。砸中陶老汉的广告牌是否树立在允许的范围中,是什么部门对这样的广告牌进行审批和管理?《政风热线》将进一步跟踪报道。 |